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浙照协 » 政策文件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经信委 责任编辑::admin有 274 人浏览 日期:2011-05-3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59号)和《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精神,现将我委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安排

2011年度委工程技术专业中级评委会和经济专业中级评委会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议安排在8月份(申报材料接受截止时间为7月31日),有关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安排见附件1。

二、评审条件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各专业系列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工程技术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评审条件、破格条件、外语及计算机能力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评审程序

实行个人申报、组织审核,单位集中报送的办法。各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以下程序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并提交身份证明、照片、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资历和业绩、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明以及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后所撰写的专业论文(论著)等材料。

  (二)对申报对象提供的材料,各单位应认真进行核实。由人事部门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材料备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各单位集中报送委人事处组织评审。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计算到2011年12月31日。

  (二)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成册。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各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送审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要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报送材料严格按规定填报,具体要求见附件3(表格式样可登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下载:www.zjjxw.gov.cn,栏目:“处室之窗”——“人事处”——“职称与专家管理”——“2011年职称相关表格”)。

  五、申报纪律

  (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在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评审:

  1.伪造、编造证件、证明;

2.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3.其他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二)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含)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六、其他事项

  评审费用由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按有关规定标准交纳。委人事处评审工作联系电话:87052707、87058265。

  附件:1.2011年度有关评委会评审时间安排表

2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材料要求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2011年度有关评委会评审时间安排表

高评委名称

所评资格名称

评审
时间

接收材料

截止时间

材料接收单位

及电话

备注

1

省经信委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评审工程师、

推荐高级工程师

8月

7月31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

87058265

委属单位和其他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中初级任职资格评审及高级任职资格推荐对象

2

省经信委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推荐高级经济师

8月

7月31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

87058265

委属单位和其他单位委托的经济专业高级任职资格推荐对象

3

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2月

9月30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

87058265

工程系列各专业对象

4

省机械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高级工程师

10-11月

8月31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

87058265

各行业机械、电气、仪器及仪表专业对象

5

省能源与原材料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高级工程师

10-11月

8月31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

87058265

硅酸盐、非金属及新型建材、冶炼轧制及加工、能源、采矿及矿建专业对象

6

省轻纺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高级工程师

10-11月

8月31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

87058265

家电、轻工、纺织及丝绸、家具及皮塑、粮食专业对象

7

省石化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高级工程师

10-11月

8月31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

87058265

无机化工及农用化工、石油化工及有机化工、精细化工、橡胶工业专业对象

8

省电子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高级工程师

10-11月

8月31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

87058265

电子工程、计算机整机与元器件、无线电通信、技术管理等专业对象(按国人部发[2003]39号规定已经开考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不再评审)

高评委名称

所评资格名称

评审
时间

接收材料

截止时间

材料接收单位

及电话

备注

9

省安全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高级工程师

10-11月

8月31日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87058267

劳动安全工程管理、爆破安全、锅炉及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对象

10

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高级经济师

10月

9月1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

87052534

11

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高级会计师

2012年4月

12月底

省财政厅会管处

87058442

考评结合

12

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高级统计师

11月

9月底

省统计局人事处

87052786

考评试点

13

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高级审计师

2012年6月

2012年4月底

省审计厅人事处

87051643

考评结合

14

省档案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

10月

7月底

省档案局人事教育处87057035

15

省新闻专业人员高级(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12月

11月20日

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87059309

16

省新闻专业人员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11月

10月14日

浙报报业集团人事部85310253

附件二:

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的评审、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评审条件

(一)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部门之一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2)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热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1)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学历、资历要求

  技术员: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助理工程师: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

  四、破格晋升工程师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以上,或现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4年(必须满3年),其学历在大专及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符合政治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下列六项条件中的二项者,可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晋升工程师职务。

  (一)在省、部级专业性学术会议上,或在省、部级专业报刊杂志上,至少发表过二篇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二)获省、部级二等奖(指自然科学、科技进步、发明、星火四大奖)或市(厅、局)级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三)授予市(厅、局)级及其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科技尖子等称号者(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或进入省“151人才工程”、市“人才工程”人员。

(四)国家或省、部科技攻关获奖项目主要参加者,或市(厅、局)级科技攻关重大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五)主持大中型企业(或项目)主要工程技术工作,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长期在生产技术开发第一线从事技术工作,解决了设计、工艺、生产、施工中技术难题,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获市(厅、局)级及以上优秀新产品奖、优秀工程勘察奖、设计奖、优质产品奖、优质工程奖、质量管理奖的主要贡献者。

(六)具有本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5年以上,中专以下学历20年以上。

  五、考核要求

  任期或近三年业绩考核合格(含)以上。

六、外语要求

  (一)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统一参加A级考试,申报副高级(含不分正、副高级别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B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C级考试。对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对达到省定标准分数线的,在2年内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予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获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2.年满50周岁;

3.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

4.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5.在国内取得硕士学位;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按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6.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7.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累计3万汉字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累计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

8.通过WSK、GRE、GMT、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经组织批准,在国外连续进修1年以上;

9.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中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考试高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0.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11.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中药,民族医药,古籍整理,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12.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援青、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3.在抗震救灾中立功授奖和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3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4.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6.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初次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的。

  (三)申报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农业技术、技校实习指导教师、广播电视播音、律师、公证员、图书资料、档案、电影放映专业技术资格,以及长期在野外从事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建筑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上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七、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一)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博士学位获得者;

2.留学回国人员;

3.申报工艺美术、艺术、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的;

4.转评专业技术资格的;

5.硕士学位获得者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7.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8.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9.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援青、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0.在抗震救灾中立功授奖和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3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1.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2.乡镇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附件三: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书2份。

  2.《申报评审人员花名册》一式1份,按Excel电子报表版本打印,同时附送电子文档。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

  1.评审人员材料清单1份,并且每只资料袋面上贴一张袋内资料清单。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

  3.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的《推荐评审高(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用A3纸)申报工程技术资格打印一式35份,申报经济专业资格打印一式20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置于信封内贴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封面上。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6.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7.申报对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

  8.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符合免试或符合外语不作为必要条件的,需填报《外语免试(或不作为必要条件)审核表》、《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单位和市(厅、局、总公司)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各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

  9.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1份,并加盖公章。

  10.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11.任期考核材料(至少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材料)1套。

  12.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1套。需确定一篇代表作,并提供代表作原件1份。提供的论文复印件,需复印有杂志或著作的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需提供本人执笔依据。

  13.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三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市、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需填写审核意见及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装订要求

  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推荐评审(初、中)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和不便装订的书、原件以及代表作复印件外,其它材料分别用A4纸规格装订成2—3册,每册分别编制目录,附在材料前面。

  第一册: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等复印件,技术工作经历,任期考核、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材料;

  第二册: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等业绩材料;

  第三册:如为破格晋升人员,将《破格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装订成第三册。

装订时用A4纸规格。如第二册材料多,可按顺序分装为第二册(一)、第二册(二)等。材料均装入档案袋(盒)内。证书原件均装入专门的资料袋内,外贴清单。

  四、填写注意事项

  《推荐评审高(初、中)级工程师人员花名册》是编写《评委会评审人员花名册》和制作“资格证书”的依据,必须按规定填写。

  《推荐高(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是单位向评委会的介绍和评价,评审时,评委会委员人手一份,务必填写祥细,表内填不下,可加附页附后在左上角用胶水粘连。

1.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在资格证书制作系统中作为身份的识别字段,请务必准确填写。

  2.工作单位:务必用全称,要完整准确,与单位图章一致。

  3.单位性质栏:统一按下列分类填写:“社会公益类事业”、“监督管理类事业”、“中介服务类事业”、“生产经营类事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其它类企业”。尽可能不要填其它类,如确要填其他类,需在备注栏说明情况。

  4.主管部门栏:填写单位的主管部门名称。县(市、区)的,填“×××县(市、区)×××局”;省级的,填“×××厅局”。

  5.从事专业栏: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从事的专业,制作资格证书时要打印在证书上“专业名称”栏内,应完整准确填写,字数一般填4个字,最多不超过8个字。

  6.学历:是指工程技术专业学历,如果最高学历填了非工程技术类专业学历,则必需再填写工程技术专业类学历情况。

  7.花名册上“出生年月”、“取得时间”、“聘任时间”等栏目,时间填写格式统一填××××年××月,如2009年06月。

  8.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年限,须填写实足年限。

  9.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填合格、省线合格;符合免试的填年龄免试、译著免试、专业毕业、乡企人员…;符合不作为必备条件人员的填野外采矿、建筑施工…。

  10.单位考核情况:指任期内考核情况,至少有前三年考核资料;在“综合表”、“花名册”需填明逐年考核结果。。

  11.《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和《综合表》的“符合破格条件”栏不能简单地填符合那几条,必须填写符合各条的理由和依据,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市、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需填写审核意见。《花名册》上“符合破格条件情况”栏填明符合那几条。

12.建议和专业评审栏,一般不需填写,如有特别要求的可注明,供评委会办公室参考。

主题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知

抄送:省直有关单位。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11530印发

相关附件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微信

关注照明产业网官方微信账号:"zgzmcy",每日获得照明行业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 浙照协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