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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浙江省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经信委 责任编辑::admin有 243 人浏览 日期:2012-02-03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各市、县(区)民爆器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

现将《2012年浙江省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2年浙江省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2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之年,也是我省民爆行业提升发展的关键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工信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实现全行业安全稳定发展,特提出2012年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安全生产为保障,以科技进步为支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省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为迎接党的 “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隐患明显减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杜绝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主要做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宣贯文件精神。上半年,在全行业广泛开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学习宣贯活动,各级监管部门、各企业应认真组织学习宣贯《意见》精神,全面把握《意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切实按照《意见》要求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迅速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保证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分级督办,整改落实情况现场核实,彻底消除事故隐患。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精神和工信部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活动。上半年,将选择若干家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先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行业普遍推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大力推进技术进步。认真对照工信部《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工业雷管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即将出台的关于提升工业炸药生产线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的文件要求,认真抓好物产长鹏公司和物产光华公司工业雷管生产线安全技术改造、永联公司永新分公司采用液态硝酸铵制备乳化炸药技术改造和部分销售企业仓库搬迁工作,重点推进工业炸药塑膜包装技术改造工作,进一步推进“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工业炸药生产线和工业雷管生产线工艺技术安全先进可靠,进一步提高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抓好民爆器材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民爆生产销售企业所属专用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的通知》(工信厅安函〔2011〕887号),进一步加强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定更加严格和有效的专项制度,全面强化对运送具有易燃易爆危险性原材料或乳胶基质现场混装车的安全管控。严格民爆器材运输车辆驾驶人资格准入,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等违法行为。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完成所有运输车辆强制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实行联网联控,不断提高运输环节安全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抓好安全知识培训。开展分门别类、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加大对国家、行业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的学习培训力度,加大针对性的岗位技能培训,适时组织一次企业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知识专项培训,增强生产一线员工的实际操作技能水平。在全省举办一次市、县级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培训,丰富各级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人员的安全业务知识,提升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监管水平。
(七)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根据工信部颁布的《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编制导则》要求,进一步完善全省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评审、发布工作,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11)的要求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员工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和企业的应急救援水平。

(八)依法做好许可年检工作和换证申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民爆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及销售许可的年检工作和到期换证申领工作。督促企业如实上报产能、产量和重要生产经营信息等资料,如实反映生产经营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虚报、瞒报的企业,一经查实,依法予以处理。确保年检和换证申领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九)扎实做好重大活动及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做好“两会”、五一、国庆节、党的十八大召开等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重大活动及节日期间的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督促企业合理组织生产,严禁盲目开工、突击生产,确保民爆行业的生产安全和产品流向的安全、可控。

(十)认真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要根据国家及省的部署要求,结合民爆行业自身特点,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各项活动。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力求做到主题鲜明、效果明显,在全行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使“安全生产月”充分体现行业特色。

四、主要措施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企业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完善考核制度,严格执行,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切实增强每一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各市、县(市、区)民爆安监部门要继续与辖区内民爆企业签订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逐级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全行业的监督管理。

(二)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各地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形势的预测和监控,对辖区内民爆企业的生产、销售及工程建设等各环节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监管,加强网络监控、销售备案、专项检查、许可年检,通过联合执法、公众举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重点查处非法违法生产、销售、储存民爆物品和“四超”(超时、超员、超量、超产)、“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发现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指导企业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认真总结往年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经验,改进检查方式方法,细化检查内容,着力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平时,要加大对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员工规范操作等方面工作的现场检查力度和频次,增加对企业的随机检查和对生产一线的突击检查。严防在人员、时间、产能和产量等方面的“四超”行为,坚决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继续开展“双争”活动和观摩学习活动。2012年,继续在全行业范围内开展争创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争当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活动。要丰富活动内容,突出行业特色;要完善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要创新评比方式,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加强企业间的经验交流,重点是企业生产现场管理、制度执行及责任落实情况,提升全行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五)积极发挥民爆行业协会作用。紧紧围绕行业中心工作,促进行业中介组织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宣传国家民爆行业政策;加强与兄弟省区民爆行业协会的交流和合作,交流经验,开拓思路,取长补短。要发挥行业专家委员会的作用,注重研究我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在技术层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提出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并在人员培训、行业安全文化建设、行业自律、行业统计等方面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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