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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现状调研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经信委 责任编辑::admin有 333 人浏览 日期:2014-08-05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各市经信委技装处(科)

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现状调研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4]498号)要求,对本地区(含所属县、区)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进行一次调研,如有机构存在,请按要求填写附件3和4的材料,于8月20日前报送给省经信委技装处,如无此类机构也请告知。联系人:戴炳鑫。我委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2014年8月5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现状调研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14]4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 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工作部署,进一步掌握当前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发展情况,研究提出行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决定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现状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
  
  (一)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所属或归口管理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
  
  (二)有关综合性行业协会(具体名单见附件1)所属或归口管理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
  
  (三)有关中央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2)所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
  
  二、调研内容
  
  调查了解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总体情况、业务状况、问题建议等方面内容,具体包括:
  
  (一)机构总体情况
机构性质(事业、企业、非独立法人)、管理体制、人员编制、设备资产、办公场地等。
  
  (二)机构业务状况
  
  机构授权资质(CMA、CNAS或其他)、服务对象、业务性质(公益类还是经营类)、财务收支(非独立法人包括机构收入在所在单位总收入中所占比重)、行业地位等情况。
  
  (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由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执行或制定的,与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监管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情况,具体包括:
  
  1.涉及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规划设置的;
  
  2.涉及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准入等行政许可(审批)的;
  
  3.涉及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行为规范的;
  
  4.涉及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
  
  5.涉及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责任的。
  
  (四)问题和建议
  
  1.各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综合性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对推动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的意见建议(包括总体态度、思路和具体建议);
  
  2.有关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是否有参与机构整合的意愿,在推动整合工作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3.整合检验检测检测认证机构需要国家哪些配套政策支持;
  
  4.对我部制订行业指导意见,做大做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检验检测认证工作的具体建议。
  
  三、调研形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调研采取书面调查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书面调查阶段(8月1日至8月22日):
  
  各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综合性行业协会、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调查工作,指导所属或归口管理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填报调查问卷表(见附件4),形成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总体情况报告(参照附件3所列提纲)。
  
  (二)实地调研阶段(8月12日至9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成调研组(成员包括科技司、人事教育司、政策法规司、财务司),采取召开片区、行业座谈会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听取3-4个重点地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汇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综合性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现状调研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究工作,为落实国办发[2014]8号文件要求,研究制定行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提供决策依据。
  
  (二)各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综合性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上报的总体情况报告要客观准确、数据翔实,提出的建议要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三)各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综合性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请于2014年8月22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总体情况报告(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同时将电子版发至anping@miit.gov.cn。有关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填报的问卷调查表也请一并报送。
  
  联 系 人: 安平  010-68205252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邮编:100846
  
  附件:1.有关综合性行业协会名单.doc  
   2.有关中央企业名单.doc
3.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体情况报告(提纲).doc
4.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调查问卷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4年7月25日

附件1

有关综合性行业协会名单

1、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2、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3、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4、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5、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6、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7、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8、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附件2

有关中央企业名单

1、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2、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3、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4、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5、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6、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8、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9、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1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1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2、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3、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14、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5、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6、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17、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18、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19、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21、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

22、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23、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24、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25、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26、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27、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附件3

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体情况报告(提纲)

一、 调研单位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本部门(协会、企业)所属(行业协会包括归口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总体情况。应包括:

1、机构总量(包括具体机构名单)、机构管理单位、机构性质(事业、企业或非独立法人机构),业务类型(检测机构或认证机构)等;

2、从业人员(人员总数,从事检验检测认证业务人员数、其中事业编制人员数);

3、授权资质(CMA、CNAS或其他)。

(二)业务情况

本部门(协会、企业)所属(行业协会包括归口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业务经营情况。应包括:

1、财务收支情况(非独立法人包括机构收入在所在法人单位总收入中所占比重)

2、业务开展情况;

3、服务对象;

4、业务性质(公益类还是经营类);

5、机构特点和行业地位。

二、法律法规基本情况(地方主管部门适用)

本部门执行或制定了哪些与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如何,是否有保留、废止或修订的计划,如需保留、废止或修订,有何理由。

三、困难和问题

本部门(协会、企业)推动整合工作有何具体困难和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的国家具体配套政策。

四、思路和建议

本部门(协会、企业)整合所属(行业协会包括归口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总体思路以及具体方案。对工业和信息化部制订行业指导意见,做大做强工业和通信行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有何具体建议。

附件4

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调查问卷表

一、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检测机构以CMA证书名称为准)

机构设立时间

批准设立部门

机构主管单位

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机构类型

□ 检验检测机构

□ 认证机构

单位性质

□ 事业

□ 企业

是否独立法人

□ 是

□ 否

所属领域

□电子信息 □通信 □纺织 □轻工 □装备 □钢铁

□建材 □石化 □有色 □无线电□其他

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开展情况

(可另附页)

业务性质

□公益性

□经营性

人员情况

员工总数: (人)

其中事业编制: (人)

设备资产

重要设备台数: (台)

设备总值(现价): (万元)

财务收支情况

2012年(万元)

2013年(万元)

收入

总收入

其中市场经营性收入

总收入

其中市场经营性收入

支出

结余

二、本单位是否有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的意愿,如有,存在哪些困难或问题。

(可另附页)

三、对地区、行业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有何具体意见和建议。

(可另附页)

四、机构整合过程中,需要哪些配套政策支持。

(可另附页)

五、对工业和信息化部制订行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有何具体建议。

(可另附页)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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