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信委(局)、各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利用市场手段加快国产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进程,国家财政部、工信部、保监会联合建立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并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帮助我省装备企业用足用好这项政策,加快我省装备企业与保险公司对接,特决定召开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申报工作布置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讲解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及申报细则,由保险公司和装备企业对接保险服务。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13日下午2:00,会期半天;
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296号省中小企业综合楼(纳德大酒店东侧)3楼会议室。
三、其他事项
1、请各经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根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5年版)》要求,组织本地或本行业有意向的装备企业参会,列入“参会单位建议名单”的企业原则上要求参会,同时,欢迎其他有投保意向的企业参会。
2、请各经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汇总参会人员名单,并于4月10日下班前将参会回执反馈至省经信委技装处。
3、为提高会议效率,请参会人员会前认真研究《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5年版)》等有关文件,并携带有关资料准时到会。
联系人:
黄犇0571-87058130,张蕴博0571-87057427,传真:0571-87052587
附件:1、参会回执
2、参会单位建议名单
省经信委技装处
2015年4月9日
相关附件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排行榜
- 本月
- 本周
- 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文)
- 《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已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 【政策通知】2024年度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典型案例遴选工作启动
- 【政策通知】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分级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的通知 推广“数字三品”应用场景案例“智能家居”在列
- 【政策通知】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布局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的通知
- 工信部印发实施《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
- 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 2024年,浙江“8+4”经济政策体系来了!
- 【转发】2024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月1日起正式施行,照明行业有变化
- 【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