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浙照协 » 政策文件 » 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经信委 责任编辑::admin有 269 人浏览 日期:2016-04-02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p.MsoNormal, li.MsoNormal, div.Msonormal {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0.5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p.MsoFooter, li.MsoFooter, div.MsoFooter {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ab-stops:center 207.65pt right 415.3pt;layout-grid-mode:char;font-size:9.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a:link, span.MsoHyperlink {color:blue;text-decoration:underline;text-underline:single;}a:visited, span.MsoHyperlinkFollowed {color:purp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text-underline:single;}p.0, li.0, div.0 {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layout-grid-mode:char;font-size:16.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div.Section1 {page:Section1;}div.Section2 {page:Section2;}div.Section3 {page:Section3;}

ink1>各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有关省级行业(专业)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亚太经合组织(APEC)各成员体中小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与经贸合作,推动APEC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以“创新推动发展,合作创造未来”为主题的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APEC技展会)将于2016年7月14日-16日在深圳市举行。届时我省将组团参会。为做好APEC技展会的组织和参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APEC技展会是中国在APEC框架下开展的重要合作项目,旨在为APEC各成员经济体提供展示新技术、新产品的平台,务实推进APEC各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实现共赢发展。APEC技展会不仅是一个技术交流与经贸合作展会,更是一个“资源共享、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提供对话”的重要交流合作平台,对于促进APEC各成员合作、提升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活动

(一)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大会。围绕“技术创新助推转型升级”主题,重点结合我国中小企业需求,组织境内外技术资源与APEC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对接,为中小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会议期间还将发布“APEC中小企业最佳创新实践”成果。

(二)展览展示。展览规模计划为4.5万平方米,约1200个标准展位。展览主要围绕高端制造产业链来组织,范围包括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创新设计及生产性服务业;绿色工业、节能环保;“专精特新”产品等。

(三)相关论坛。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与全球制造、5G时代、中小企业走出去、APEC女企业家发展等议题举办开放的中国与APEC创新主论坛,分论坛设高科技高成长企业发展论坛、中小企业专利运营与技术转移论坛、物联网技术与应用创新论坛。

(四)洽谈对接。根据需要安排部分APEC成员经济体及有关省(区、市)、园区、企业举办主题推介、项目洽谈对接活动,包括专利及技术转移展示及洽谈、新三板企业展示及洽谈、投融资机构展示及洽谈、项目路演及信息发布。

(五)商务考察活动。

三、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4日至7月16日

地点:深圳会展中心

四、我省参会要求

本届技展会以各省、市、计划单列市为独立组团单位,组委会分配我省40个展位(不含宁波)。今年我省将以整体统一装修、集中展示为主;展位费和统一布展费免收。

(一)请各市经信委组织推荐优秀企业参展(每个市不少于3家),要求:1、拥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能充分反映浙江制造业和服务业水平和特色,市场潜力大,展示效果好;2、知识产权明晰无纠纷;3、招展重点为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及电子产品、新能源、绿色环保、创意设计、公共平台服务和“专精特新”产品。

(二)请各市经信委汇总本地区参展单位报名表(附件1)。

(三)请各市经信委推荐1家企业参加“第九届APEC技展会中小企业最佳创新实践活动”并填写APEC 中小企业创新实践申报表(附件2),该活动详情请上APEC技展会官网(www.apecsmetc.org.cn)参阅《关于开展推荐第九届APEC技展会中小企业最佳创新实践活动的通知》(中小企函[2016] 8 号)。

(四)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及省级行业(专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会,并预报参会人员名单(附件3)。

normal align=left>以上表单请于4月25日之前以传真或邮件形式报送至省经信委合作处(中小企业协作处)。我委将根据上报情况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参展企业。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normal align=left>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310007)

normal align=left>联系人:岑利明;电话:0571-87057797;传真:0571-87057346

normal align=left>邮 箱:hz87057797@163.com

normal align=left>表格下载:省经信委网站(www.zjjxw.gov.cn)“通知公告”栏)

normal align=left>

normal align=left>

normal align=left>附件:1.第九届APEC技展会参展单位报名表

normal align=left>   2.第九届APEC 中小企业创新实践申报表

normal align=left> 3.第九届APEC技展会市县参会人员报名表

normal align=left>

normal align=left>

normal align=left>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2日

附件3第九届APEC技展会市县参会人员报名表附件2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创新实践申报表附件1第九届APEC技展会参展单位报名表

相关附件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微信

关注照明产业网官方微信账号:"zgzmcy",每日获得照明行业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 浙照协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