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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管理创新试点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经信委 责任编辑::admin有 255 人浏览 日期:2016-04-25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关于开展2016年度管理创新试点

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


为加快推动企业管理年活动开展,不断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工作,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经信培训〔2015〕199号)要求,经研究,现就开展2016年度管理创新试点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试点企业范围

2016年度管理创新试点重点在全省产业集群、工业大市、工业强县的轻工纺织、机械装备、医药化工、建材冶金、电子信息等10个主要行业中,选择60家工业企业,开展精细化管理、卓越绩效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的管理创新试点。

二、申报试点企业条件

申报推荐管理创新试点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连续3年盈利的工业企业。

(二)具有较好的管理基础和条件,有开展管理创新试点的积极性,已经或准备开展精细化管理、卓越绩效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等管理创新活动,有较大管理提升空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申报企业愿意在同行业或全省分享推广其管理创新试点成果和先进经验。

三、申报与实施

(一)试点企业申报。申报试点企业向所在市经信委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经各市经信委初审后推荐上报。省经信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试点企业名单。

(二)试点项目实施。试点企业实施试点项目,省经信委委托有关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定期开展指导服务,跟踪试点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试点项目取得实效。试点项目完成后,由省经信委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所取得成效以及推广应用价值等进行现场评价。对有较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省经信委组织召开现场会和新闻宣传等形式,在全省同行业中推广。同时授予“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称号,并优先列入全省管理创新奖。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试点企业实行限额推荐,设区市所辖各个工业强县(市、区)推荐申报精细化管理试点企业1家、卓越绩效管理试点企业1家、信息化管理试点企业1家,重点在产业集群区的轻工纺织、机械装备、医药化工、建材冶金、电子信息等10个主要行业中择优推荐申报。

工业强县(市、区)以外的市、县(市、区),对产业相对集中,有区域特色的也可择优推荐申报,每个设区市增加推荐申报试点企业不超过3家。

(二)请各设区市统一组织推荐申报,并于5月20日前将审核推荐意见连同申报汇总表、企业申报书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报送省经信委企业管理培训处。

联系人:罗仁宏,电话:0571-87056915,传真:0571-87055564;电子邮箱:luorh@zjjxw.gov.cn。

附件:1.2016年度管理创新试点企业申报书

2.2016年度管理创新试点企业申报汇总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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