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浙照协 » 政策文件 » 关于开展2016年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经信委 责任编辑::admin有 375 人浏览 日期:2016-08-24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有关省级行业协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培育隐形冠军,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通知》(浙经信企创〔2016〕234号),我委将启动2016年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重点

围绕“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11个重点发展产业,首批选择11家相关省级行业协会(详见附件),负责推荐和培育本行业细分领域内的“隐形冠军”企业。每家行业协会推荐“隐形冠军”培育企业不超过10家,“隐形冠军”企业不超过2家。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浙经信企创〔2016〕234号文件”培育和确认条件的中小企业,于9月30日前,登录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96871.com.cn/),在线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二)在线初审。10月10日前,省级行业协会完成在线初审工作;10月15日前,各市经信委会同县(市、区)经信部门在线提出审核意见,也可补充推荐企业(首批11家省级行业协会所属行业范围内的企业)。

(三)纸质材料上报。初审通过后,10月20日前,推荐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经省级协会盖章后,统一上报省经信委。

(四)专家评审。10月底,省经信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请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负责做好组织、推荐和审核工作。

联系人:省经信委企业创新处应红英,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施莹、包慧慧;联系电话:0571-85360079;QQ邮箱449360694@qq.com;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296号407室;在线申报咨询:0571-87758256、87758257,QQ:10425012。

附件:首批参与培育工作的省级行业协会名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8月24日

 

附件:

首批参与培育工作的省级行业协会名单

 

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

浙江省电气行业协会

浙江省燃气具和厨具厨电行业协会

浙江省电机行业协会

浙江省照明电器协会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浙江省半导体行业协会

浙江省汽车行业协会

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

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微信

关注照明产业网官方微信账号:"zgzmcy",每日获得照明行业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 浙照协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