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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经信委 责任编辑::admin有 412 人浏览 日期:2016-08-3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办公厅同意,我办组织起草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要求,现公开征求实施意见的修改意见,请于公示日内(2016年8月31日-2016年9月8日)提供书面修改意见。

联系人:吴云;联系电话:0571-87056463,传真:0571-87056461;E-mail:xxhc@zjjxw.gov.cn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

附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

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实施“互联网+”行动的主战场。根据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以及《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化我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全面提升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及创业创新等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我省制造业和互联网双重基础优势,以激发新常态下制造企业发展的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为主线,以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平台为抓手,深化实体经济与互联网融合,不断推动各层面的创业创新,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优化制造资源配置方式,提升各类生产要素的效率,形成叠加效应、聚合效应、倍增效应,全面提升我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水平,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实现我省经济的新发展、新突破、新跨越。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基于互联网环境的制造业新生态逐步建立,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取得明显进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不断催生,逐步建立开放式的生产和组织体系。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85%,工业云用户较2015年翻一番,规上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16%,新产品研发周期缩短15%,库存周转率提高25%,能源利用率提高5%;重点企业ERP、SCM、PLM、MES、装备数控化率、机器联网率等关键信息系统的应用比率分别达到85%、70%、60%、50%、50%和35%,电子商务采购和销售比例分别达到40%和55%;创建一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区,培育一批大企业“双创”平台,开展一批工业云和大数据、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工业互联网项目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的支撑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以互联网为核心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突破5000亿元。

到2025年,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全面融入制造业全过程、全流程、全生命周期,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技术体系健全,创新模式应用广泛,产业生态体系成熟,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制造业综合竞争实力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三)打造制造业企业“双创”新平台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组织实施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工程,培育100家大企业“双创”示范试点企业。深化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云、大数据等技术的集成应用,整合、集聚企业内外部的各类资源,实现资源的数字化、在线化,建立涵盖研发、设计、生产、采购、配送、服务等多个部门的业务协同体系,打造企业“双创”平台,加快构建新型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模式。支持制造企业通过网络众创众包,吸引外部创客作为独立主体参与企业创新,鼓励内部员工基于企业“双创”平台创业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开发创新产品;鼓励大型制造企业开放“双创”平台资源,加强与各类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合作,为中小企业、创业团队提供创业孵化、协同创新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鼓励龙头企业整合行业资源,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创业创新环境,构建高效的产业链协同创新体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一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支持制造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各类创新资源平台,加快构建支持协同研发和技术扩散的“双创”体系。

(四)推动互联网企业构建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

组织实施“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提升工程,突破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网络安全等关键技术。支持阿里巴巴等大型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和云工程云服务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面向制造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开展大数据、云基础设施和SaaS应用服务,基于“双创”平台探索研发设计能力、计量检测能力、制造能力、物流能力交易的新模式。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加大对“双创”基地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速降费,丰富增值服务,加快互联网能力的开放,对外提供接口,让开发者利用这些能力不断创造出更好的商业应用和服务。依托高新区、开发区、科技城和特色小镇,利用互联网,积极发展一批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载体,建设50个以上支持制造业发展的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组织实施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工程,促进企业利用互联网构建开放式、扁平化、平台化的新型组织管理模式。

(五)积极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跨界融合

积极引导制造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跨界合作,推动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有机结合,合资合作培育新的经营主体,发展智能化、网络化新产品、新服务,探索建立一批成熟的技术体系、标准规范、商业模式和竞争规则,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融合发展格局。聚焦装备、电子、轻纺、服装、石化、医药、家电等行业,建立一批跨界产业发展联盟,以联盟为纽带,以标准为支撑,以工业互联网为依托,形成合力,培育品牌,分行业打造智能制造总体解决方案,有效带动专业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智能设备的创新发展。依托互联网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大型信息化服务企业建立的“双创”平台,推动中小制造企业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全面、精准对接,实现制造能力的在线发布、协同和交易,共享人才、技术、设备、渠道和服务,发展工业领域的分享经济。全面深化制造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大力发展包括门店O2O、官网、APP、微信、第三方电商商城等在内的全渠道运营的工业电子商务体系。加大制造企业与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和金融企业的合作,在品牌培育、网上销售、物流配送和产业链金融等领域,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打造制造、营销、物流和金融服务等高效协同的一体化新生态。以阿里巴巴产业带和淘宝特色馆建设为抓手,积极推动产业集群电子商务发展,吸引一批优质企业和优势产品入驻产业带,扩大浙江制造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积极培育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新模式

利用互联网重塑产业组织与制造模式,重构企业与用户的关系。重点培育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和服务型制造三种制造新模式,开展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新模式试点示范,培育300家示范企业,其中100家网络协同制造示范企业、100家个性化定制示范企业、100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鼓励制造企业基于互联网加快企业间、部门间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的高度集成,加快生产制造与服务运维信息的高度共享,加快资源和服务的动态分析与柔性配置,建立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平台,开展协同创新与协同制造。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的研发、生产、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传统生产模式由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向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转变,重点在服装、家电、家具、厨卫、电子等消费品工业以及汽车、机床、叉车、泵阀、船舶、电梯等装备制造业等行业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和柔性化生产,利用互联网采集并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以用户为中心,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入点,构建后向传导的生产模式。鼓励发展面向智能产品和智能装备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拓展产品价值空间,实现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型,重点推动汽车、纺织机械、物流装备、食品加工机械、农机生产机械、泵阀设备、环保机械等传统装备向“智能一代”升级,利用互联网开展产品和设备的远程咨询、远程监控、故障诊断、过程优化等在线增值服务。

(七)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应用与服务支撑

在深化“机器换人”、“机器联网”工程基础上,加快工业互联网应用,面向生产制造全过程、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实施智能制造工程,重点在化工、医药、机械、纺织、服装、电子等行业,推进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创建100个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工厂。利用传感、通讯、工业控制、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构建工厂内人与机器、机器与物料、机器与机器之间互联的网络结构,打通制造数据链,并利用传感器、大数据优化业务流程,严控产品质量,提升柔性化生产能力和精细化管控能力;在云计算架构下,加速制造执行系统MES与机器系统、机联网平台,以及与ERP、PLM等业务管理系统的纵向集成,实现业务管理系统和生产系统的无缝联结;将互联网延伸到企业内部,使企业内部系统与外部资源实现实时、无缝、高效连接,使制造系统由原先的能量驱动型转变为信息驱动型。实施融合发展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提升工程,依托大型装备企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加快培育一批能够提供咨询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工程实施、项目控制、设施维护和管理运营等一体化服务的工业信息工程公司,创建30家工业信息工程公司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加强工业产品互联互通的标识解释、数据交换、通信协议等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开发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

(八)着力促进重点企业信息化登高

深化实施企业两化深度融合登高计划,对全省2000家重点工业企业,围绕ERP、MES、PLM、SCM、数字化设计工具、装备数控化、机器联网,采购和销售电子商务、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等应用,鼓励企业通过运用工业互联网加强企业内部的纵向集成、企业之间的横向集成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端到端集成,不断推动企业从单向应用向综合集成、创新引领等高阶水平登高,逐步从机器换人,机器联网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迈进。到2018年,进入两化融合综合集成阶段企业达到800家,实现创新突破阶段企业达到200家。全面开展两化融合水平评估和对标引导,每年对全省2000家骨干企业和20个主要行业开展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完成200家以上企业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进一步完善贯标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咨询服务能力的贯标咨询机构。拓展贯标成果的应用范围,推动贯标认证在市场中的采信运用。开展龙头企业问诊服务,在全省列入信息化登高计划的企业中遴选50家龙头企业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问诊服务。

(九)积极探索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应用

支持制造企业建立内部私有云,统一部署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检测检验、产品营销等信息化应用系统,打通内部数据链,形成业务流、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高度合一。鼓励制造企业运用公有云平台,开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和电子商务等服务,实现客户、供应商产业链协同,打造虚拟工厂、电商平台。实施中小企业上云工程,聚焦中小企业云应用,加快各类工业云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推广。依托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建设10个专业或行业性云平台。加快工业大数据的开发应用,提高企业数据全面感知和采集能力,重点对生产、管理、营销、研发数据进行准确、实时采集,强化数据、知识积累和应用;鼓励企业采用专业的大数据分析工具以及第三方大数据服务,加快整合内部生产经营数据和外部市场数据,实现智能化决策支持,推动精准营销、关联营销等大数据营销。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首席数据官(CDO)制度。依托我省专业市场、电商平台、龙头企业,发挥产业集群的集聚效应,对小商品、纺织、五金、家电、水晶等特色产业探索建立全局性的产业大数据平台。在环保、能源监测中广泛开展大数据应用。加快建立工业大数据交易中心,完善数据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机制,建立基于大数据企业信用体系。

(十)加快突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核心技术

实施技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产用联动,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基础技术、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上加大投入,强化制造业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基础技术和产业支撑能力。重点发展以自动控制与感知技术、核心工业软硬件、工业互联网、工业云和智能服务平台“新四基”为核心的技术体系。突破传感器、嵌入式工业控制芯片、可编程控制器、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特种电机、高性能检测设备等关键核心技术;加快设计开发工具、仿真测试工具、制造执行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等工业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产业化;加快信息物理系统参考模型、机器联网技术、工业云和大数据平台、智能物流、机器视觉等技术的研究和产业化。以应用服务为引领,集聚创新资源,加快杭州软件名城2.0建设,打造一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特色基地和创业基地,培育1000家以上面向制造业服务的互联网或信息服务企业,形成一批互联网产业集聚区。

(十一)切实提升工业信息安全水平

实施工业控制系统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制造企业重要数据资源和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和灾难备份系统建设,按照ISO27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健全制造企业信息安全防护机制,在制造企业推广自主可控的工业控制系统、国产密码、可信云服务等安全技术和产品。全面提升工业关键控制系统和互联网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力。建立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制度,组织开展工业控制系统的信息安全检查、测评、风险评估等工作。加快推动工业信息安全核心技术和产业化发展,重点支持系统仿真测试、评估验证等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进访问控制、追踪溯源、商业信息及隐私保护等核心技术产品产业化,开发可替代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

三、保障措施

(十二)完善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加快“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2.0版建设,建立部省合作推进示范区建设的机制,每年召开一次部省合作推进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深化简政放权,营造有利于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管理和服务环境,放宽新产品、新业态的市场准入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并完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作的评价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把相关指标纳入地方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国有企业创业创新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创新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探索引入有限合伙制,完善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经营业绩考核机制,建立促进创新成果转让的收益分配、工资奖励等制度,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充分发挥第三方中介机构在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中的作用,搭建政企之间、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建立工业互联网联盟、工业大数据产业联盟、云制造联盟、工业信息安全联盟等合作平台,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标准制定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十三)加大财税、金融、土地政策支持

鼓励并支持地方和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设立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基金,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加大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设立融合发展专项资金,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鼓励各地政府采购第三方云服务。用足用好国家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以及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孵化器税收政策;鼓励基金、创投等社会化资本参与大企业“双创”等领域项目。支持开展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双创”平台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金融服务,进一步推广知识产权质押,创新担保方式,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支持制造企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新业务、新业态,实行5年过渡期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的政策。鼓励有关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出台政策,对利用闲置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物流设施等资源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项目的,给予办公用房、水电、网络等费用补助。

(十四)健全融合发展人才队伍体系

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激励创新的股权、期权等风险共担和收益共享机制,吸引具有创新能力的跨界人才,营造有利于融合发展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依托“千人计划”、“海鸥计划”、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国内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吸引全球信息化领域高端人才集聚。充分发挥阿里系、浙大系、海归系和浙商系的人才优势,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提供人才队伍支撑。建设互联网专科院校,支持省内高校设立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相关专业,培养研究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在全省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大型企业和产业园区建设一批产学研用结合的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在大中型企业推广首席信息官。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巡讲系列活动,在政府、企业层面开展政策宣贯、专家解读、经验分享等培训。鼓励省内高校、培训基地、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各类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培训活动。

(十五)提升融合发展基础研究能力

充分发挥企业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基础研究方面的主体地位,加强产学研用合作,构建跨地区、跨学科、多层次、布局合理、体系完备的融合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在工业互联网、工业信息工程、云工程云服务、工业大数据、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等领域建立一批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组建一批设施先进、规模效益明显、创新能力强、开放程度高的工业互联网研究实验室。在产业前瞻性技术、核心技术、重大装备设计试验、重要技术标准等方面,建立一批企业工程中心。省科技主管部门对于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验室,优先认定为省级重点实验室,基础条件可适当放宽。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软课题和重大科研项目的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积极组织和参与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相关基础研究。鼓励各地政府因地制宜,在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股权激励、科技销售分成、项目制奖励、一次性创新奖、荣誉激励等方面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十六)推进融合发展国际合作交流

依托世界互联网大会,打造互联网发展论坛、互联网之光博览会、互联网新产品新技术发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项目合作对接等四大平台,汇聚全球互联网资源,加强我省制造企业与国内外互联网企业、行业组织的合作,吸引国外相关领域知名企业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科研院所,吸引全球最新互联网科技成果、“双创”团队在我省高新园区、特色小镇、互联网产业基地、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智能制造基地等产业载体落地发展。鼓励企业利用全球人才、技术、知识产权等创新资源,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加快我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强浙江省与德国、美国在工业4.0、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重点对德国工业4.0、美国工业互联网相关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智能设备制造等国外先进企业进行收购、兼并重组,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全链条“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加强与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工业互联网联盟等机构的合作,办好“中国产业互联网大会”,力争成为国内有影响力的产业互联网盛会。

浙江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083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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