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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24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月1日起正式施行,照明行业有变化

有 393 人浏览 日期:2024-01-09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国照明电器协会 ,作者中国照协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后简称《目录(2024年本)》),并自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同时废止。《目录(2024年本)》是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目录(2024年本)
共有条目1005条,其中鼓励类352条、限制类231条、淘汰类422条,仍沿用鼓励、限制、淘汰的管理分类,在保持总体连续稳定的同时,聚焦前期实施中的问题和各方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对框架结构、行业设置、条目设置、表述规范等进行了调整优化,进一步增强指导性、可读性、实用性。



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重要举措。《目录(2024 年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构建具有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特征和符合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要求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目录(2024 年本)》政策导向是:一是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二是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三是在关系安全发展的领域加快补齐短板;四是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

其中,《目录(2024年本)》涉及11项照明相关产业调整项目。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对这些项目进行了整理汇编,供大家了解。相较于上一版本,《目录(2024年本)》在农业照明、车用照明、特种照明、建筑照明等领域进行了调整,突出照明产业体系化特点和实用性,鼓励方向更加聚焦,限制领域更为具体。相关调整如下:

在鼓励类中,新增“智能化生产装备及检测设备”和“含汞废物的汞回收处理技术、含汞产品的替代品开发与应用”将“高效节能电光源(高、低气压放电灯和固态照明产品)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及固汞生产工艺应用调整为“高效节能固态照明产品及智能控制系统的开发与制造”;将“城市照明智能化、绿色照明产品及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调整为“城市照明系统智能化改造”;上一版本鼓励类中的“LED前照灯、“高效照明救援产品”等产品移出目录。

在限制类中,新增“用于建设工地的生产、办公、生活等区域的照明的白炽灯、碘钨灯、卤素灯”。

在淘汰类中,新增“各种长度的用于电子显示的冷阴极荧光灯和外置电极荧光灯”。

对于照明企业而言,应重点关注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开发,以及不同场景下照明系统改造。逐步淘汰白炽灯、荧光灯、卤素灯等高耗能产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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