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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2017年新增省重大产业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 302 人浏览 日期:2017-02-15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浙发改投资〔2017〕117号


各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我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84号)精神和《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及奖励管理办法(修订)》(浙发改法规〔2014〕504号),请你们抓紧开展2017年新增省重大产业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地发改、国土部门按照《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及奖励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程序,严格按照申报标准审核把关,好中选优。请以设区市为单位于2月24日(周五)下班前通过发改系统政务服务网上报请示文件、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汇总表(附件1,execl格式),同时报送纸质文件报至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
2.申报特别重大产业项目及申请参照特别重大产业项目奖励的项目,请提供项目申报表(附件2)、项目申报资料合订本(附件3、请按清单顺序装订)、项目申请报告(按照发改投资〔2007〕1169号《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格式)各一式一份。
3.申报重大产业龙头项目、重大产业示范项目的,请提供项目申报表(附件2)、项目申报资料合订本(附件3、请按清单顺序装订)各一式一份。
4.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项目,请设区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审核意见,并提供发明专利证书或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号或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等相关证书。
5.以上文件、材料电子版(请示件、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资料合订本、项目申请报告)请同时刻成光盘,由各设区市汇总提供。其中,项目申报资料合订本应按顺序扫描成PDF文档,1个项目申报资料合订本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6.项目赋码。请严格执行项目赋码制,没有代码的,要及时引导项目单位登陆到投资项目在建审批监管平台登记补码。
7.本次项目申报将启动网上申报流程。本次项目申报要求各地在项目初审结束后,通过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监测系统“项目申报”栏(http://218.108.28.8:88/zdcyxm)填报申报内容。
《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及奖励管理办法(修订)》及本申报通知、附表可在QQ群118299970共享中下载。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陈啸,史学锋;电话:0571-87052847 28930327
省国土资源厅,施爱强;电话:0571-88877836
    附件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2月7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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