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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经信委 责任编辑::admin有 235 人浏览 日期:2012-01-18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等相关规划,提升工业清洁生产水平,工业和信息部、科技部、财政部制定《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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