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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浙江省企业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会展策划师暨首届“东方文化园杯”会展技能大赛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经信委 责任编辑::admin有 242 人浏览 日期:2013-08-2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各市经信委、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各有关高校:


为加快推进会展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省会展业整体水平,促进浙江现代服务业发展,助推浙江省产业经济的转型升级。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13年企业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竞赛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开展2013年浙江省企业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会展策划师暨首届“东方文化园杯”会展技能大赛。

现将本次大赛实施方案、技术文件、参赛报名表(见附件1、2、3)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县(市、区)经信委、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各有关高校按照通知要求,从优化我省会展创业创新环境,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战略高度,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做好本次大赛的各项工作。具体要求:

1、请各部门、各有关高校等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请各市经信部门做好牵头协调工作,会同各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并结合当地实际视情组织开展初赛或其它方式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省级本赛。

3、请浙江省会展行业协会做好本次大赛的组织落实工作。

附件:1、2013年浙江省企业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会展策划师暨首届“东方文化园杯”会展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2、2013年浙江省企业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会展策划师暨首届“东方文化园杯”会展技能大赛技术文件。

3、2013年浙江省企业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会展策划师暨首届“东方文化园杯”会展技能大赛报名表。

2013年8月19日


附件1

2013年浙江省企业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会展策划师暨首届“东方文化园杯”会展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名称

2013年浙江省企业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会展策划师暨首届“东方文化园杯”会展技能大赛

二、大赛主题

会展练兵展风采 策划创新铸未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浙江省会展行业协会

冠名单位:东方文化园

执行单位: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

协办单位:杭州市会展业协会

宁波市会展业促进会

温州市会展业协会

嘉兴市会展业协会

支持单位:浙江省会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浙江远见会展创意产业发展研究院

浙江电视台 浙江日报 钱江晚报

特别支持单位:温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本次大赛成立组委会,由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相关协会组成,组委会下设秘书组、宣传组、赛务组、评审组、接待组和仲裁委员会。大赛秘书处设在省会展行业协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大赛安排

本次大赛设企业组、高校教师组和高校学生组。企业组以个人和团队方式报名参加会展项目策划比赛和会展创意设计比赛;高校教师组以个人方式报名参加会展项目策划比赛和会展创意设计比赛;高校学生组均以团队方式报名参加会展项目策划比赛和会展创意设计比赛,团队选手可自行组队(3—5人)参加,但不可以交叉组队。大赛分预赛和决赛两阶段进行,预赛即选拔赛,由各市或高校组织实施,选拔优胜者参加决赛。

五、参赛对象

1、会展行业从业人员;

2、高校会展专业教师及学生;

六、竞赛报名

1、企业组由各市组织报名,并进行初选推荐参加总决赛。

2、高校组由组委会秘书处组织报名。

3、报名截止日期9月20日。

七、竞赛奖项

1、大赛高校教师组和高校学生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在大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大赛学生组优秀选手奖。对上述获奖的团队和个人,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对获得一、二、三等奖中综合成绩前五名(理论和操作成绩均合格)的高校教师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会展策划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其他理论和操作成绩均合格的教师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会展策划师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2、本次专业竞赛活动还将设立最佳地区和院校组织奖、优秀辅导教师奖等奖项。

3、大赛企业组个人赛前三名将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年龄在35岁以下的职工选手,由团省委授予“浙江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女职工选手由省妇联授予“浙江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同时,对获得前五名选手,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均合格的,由省人力社保厅核发会展策划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

4、大赛企业组团队赛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同时,在大赛中表现突出的团队选手给予大赛企业组优秀选手奖。

5、进入前三等奖的选手可现场与会展公司签约。

6、进入前三等奖的选手都会被记入浙江省会展人才库。

九、大赛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联系人:唐国锋;联系电话:0571-87056915;

省教育厅联系人:王国银;联系电话:0571-88008978;

省人社厅联系人:黄晓红;联系电话: 0571-87057810;

大会秘书处联系人:陆善兴 周阳阳;

联系电话:0571-88811060 88811071(兼传真)

手 机 :13094810019

地址:浙江杭州马塍路3号204室 邮编:310012

电 邮:hzxh518@126.com

附件2

2013年浙江省企业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会展策划师暨首届“东方文化园杯”会展技能大赛技术文件

根据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的《2013年浙江省企业职工技能竞赛技术文件(会展策划师)》要求制订本技术文件,其中团队赛参照个人赛方式进行。

一、竞赛项目

项目名称:会展策划师

竞赛方式:个人项目

竞赛对象:会展企业员工

二、竞赛目的

以赛促技,全面提升浙江会展业整体水平,促进浙江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助推浙江省产业经济的转型升级。

三、竞赛内容

本赛项为个人赛,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两部分各单项总成绩为100分。按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总成绩30%)与操作技能竞赛成绩(占总成绩70%)的二项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技能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一)理论知识部分

竞赛以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

试题题目参照《会展策划师国家标准》高级工(三级)要求,包括调研、策划、营销、营运管理四个方面,适当增加新知识和新内容。

(二)技能操作部分

1、会展项目策划

参赛选手采取会展项目策划方案评审、项目陈述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会展项目策划赛含三个竞赛细类:

A.展览策划

B.会议策划

C.节庆活动策划

每个选手比赛时间为15分钟,其中选手介绍1分钟,作品陈述8分钟,现场答辩4分钟,点评2分钟。

2、会展创意设计

参赛选手采取会展创意设计方案评审、项目陈述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会展创意设计赛含三个竞赛细类:

A.特装设计

B.展会主场设计

C.会议、活动、节事等现场布置设计

每个选手比赛时间为15分钟,其中选手介绍1分钟,作品陈述8分钟,现场答辩4分钟,点评2分钟。

四、竞赛要求

(一)理论知识考试

参赛选手在比赛前应参照《会展策划师国家标准》三级会展策划师要求,对相关知识重点进行相关复习,并且多加关注当前全球,特别是浙江的会展业发展情况。理论知识竞赛以答卷(闭卷)方式进行,答题用的稿纸由现场工作人员统一发给,选手不得夹带任何资料进入赛场。选手考试时坚持诚信的原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二)会展项目策划

该比赛需要结合会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对所选择会展策划项目从立项到推广,以及项目的管理运作向评委做详尽的陈述,要求突出重点理论,并能用数据支持论点。在会展项目策划方案和PPT陈述中必须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A.立项分析

B.项目运作计划

C.项目宣传推广计划

D.项目预算

每个参赛选手可按自己的策略及项目特色对以上内容有所侧重,并选择是否在策划方案及演示中包括其它相关内容的陈述。

参赛选手必须上交参赛作品的PPT材料和文字介绍。

(三)会展创意设计

该比赛需要结合会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对所选会展创意设计项目进行展示,在会展创意设计方案和PPT陈述中可包括会展平面设计和会展三维设计。

其中会展平面设计主要是指与会展活动相关的展会logo、展会海报设计、展会视觉包装等具有一定独立性的会展平面视觉设计成果(不限于上述类别)。该类作品应包含设计图及相关设计说明文档。

而会展三维设计主要包括展场规划设计、展台设计、展品陈列设计等具有一定独立性的会展立体视觉设计成果(不限于上述类别)。该类作品应包含设计平立剖图、效果图及相关设计说明文档。

每个参赛选手可按自己的策略及项目特色对展示内容有所侧重,并选择是否在设计方案及演示中包括其它相关内容的陈述。

参赛选手必须上交参赛作品的PPT材料和文字介绍。

注:所有参赛人员和赛务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组委会发放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遵守竞赛规则及大赛组委会相关规定。

五、成绩评定

(一)理论知识考试

理论知识考试由大赛评审组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试题卷面实行百分制。

(二)会展项目策划

评委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各小组会展项目策划进行评分(百分制):

1、项目策划的完整性,包括立项分析、项目运作计划、项目宣传推广计、项目预算等是否合理完整;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以及各部分之间的逻辑性,考察作品在实施过程中的可行性,各部分的搭配是否协调;

3、项目项目策划及活动实施的创意;

4、仪态仪表,陈述表现是否清晰、有条理性;

5、选手自我介绍,现场能对评委提问对答如流,具有说服力。

会展项目策划赛评分细则

参赛队编号

项目策划的完整性(20分)

项目的可实施性、各部分的逻辑性(20分)

项目策划及实施的创意(20分)

陈述表现

(满分:20分)

团队介绍现场答辩(20分)

总分(100分)

立项分析(5分)

项目运作计划(5分)

项目宣传推广计划(5分)

项目预算(5分)

仪态仪表(10分)

表述清晰有条理(10分)

(三)会展创意设计

评委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各小组的会展创意设计进行评分(百分制):

1、项目设计的完整性,包括功能分区、LOGO、展台设计、展区规划、包装设计等的平面设计图、效果图等是否全面、完整;

2、作品的可实施性、各部分的逻辑性,考察作品在实施过程中的可行性,各部分的搭配是否协调;

3、作品设计的创意,设计理念、手法是否创新;项目设计的表现效果,是否用到最新设计手法、软件,是否能达到现代、科学、环保、高人气的设计效果;

4、仪态仪表,陈述表现是否清晰、有条理性;

5、选手自我介绍,现场能对评委提问对答如流,具有说服力。

会展创意设计赛评分细则

参赛队编号

项目设计的完整性(20分)

项目的可实施性、各部分的逻辑性(20分)

项目设计创意及项目设计作品的视觉效果(20分)

陈述表现(满分:20分)

团队介绍现场答辩(20分)

总分(100分)

设计概念分析(5分)

项目设计平面及立体作品(10分)

设计预算(5分)

仪态仪表(10分)

表述清晰有条理(10分)

备注: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组委会的评审组负责。

2、理论知识考核由大赛评审组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

3、会展项目策划及会展创意设计的成绩根据现场表现,按照比赛评分标准,依据现场评审组的评分纪录,由现场评审组集体评分,成绩公平、公正、公开。

六、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指导老师,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附件3

2013年浙江省企业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会展策划师

暨首届“东方文化园杯”会展技能大赛

参赛团队和个人报名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照片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QQ

从事会展业时间

参赛项目: 会展策划项目 会展设计项目

参赛组别: 企业组 高校教师组 高校学生组

参赛方式: 个人赛 团体赛

参赛人员:

负责人员:

备注:团队参赛填写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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