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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经信委 责任编辑::admin有 285 人浏览 日期:2015-08-28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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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有关协会: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大型国际展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5]288号),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十二届中博会)将于2015年10月10日在广州开幕。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做好组织招商招展和组织参会工作。

第十二届中博会由工信部、工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和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联合主办,以“职能、智慧、制造、节能”为主题,分主题展和专业展两种形式,规划展览面积11万平方米,共设5000个国际标准展位。主要活动包括中小企业产品、技术、服务的展示、洽谈和交易活动,中国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合作活动,创客中国大赛华南赛事活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推广活动暨信息化论坛、产业集群与创新创业论坛,以及专业展论坛等一系列内容专业、对接精准的活动。第十二届中博会详细情况请见附件4。

按照组委会招展计划,我省今年安排展位80个。我省将统一组织企业参加主题展,参展时间为10月10日-13日,地点在保利世贸博览馆(广州市新港东路1000号)。根据组委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在中博会主题展中设浙江展区,由我委统一布展。浙江展区中包括主题馆与企业展区,主题馆除介绍全省中小企业情况外,重点宣传金华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由金华市经信委负责落实。企业展区今年我省将侧重安排节能相关企业参展,由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协会组织企业参展。每家企业原则安排1个展位,对各市不作展位计划分配。标准展位费为6800元/个,由国家和省财政按规定给予全额承担,先交后退。对组织企业参展工作做得好的相关单位,相关费用给予列支,支持各市组团参会。

另外,本届中博会自10月15日--11月4日在广州国际采购中心展馆(广州市琶洲大道东8号)分三期举办专业展,其中10月15日-18日举办智能制造与装备展,10月23日-26日举办智慧建材与家居展,11月1日-4日举办智造纺织与服装展。欢迎企业自愿参加。

请各地经信部门和有关协会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积极组织优秀中小企业参展参会,填写《第十二届中博会参展企业报名表》(附件1)、《第十二届中博会参展企业汇总表》(附件2)和《第十二届中博会参展企业住宿及车辆登记表》(附件3),于2015年9月18日前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委合作处,并注明“xxx参加中博会”。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

normal align=left>省经信委合作处:岑利明 0571-87057797,

normal align=left> 岑迪留,0571-87058346 (兼传真)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劳俊华 0571-85158750

电子邮件:zjjxwhzc@163.com

表格下载:浙江中小企业网(www.zjsme.gov.cn)

省经信委网站(www.zjjxw.gov.cn)

资料参阅:中博会官网(www.cismef.com.cn) 

附件:1.第十二届中博会参展企业报名表

2.第十二届中博会参展企业汇总表

3.第十二届中博会参展企业住宿及车辆登记表

4.工信部 工商总局 广东省政府《关于举办第十二

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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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left>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normal align=left>2015年8月27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扫描件)附件2第十二届中博会参展单位汇总表附件3第十二届中博会参展单位住宿及车辆登记表附件1第十二届中博会参展单位报名表附件4工信部工商总局广东省政府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博会的通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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