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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中小企业“隐形 冠军”(培育)初评的通知

有 733 人浏览 日期:2016-09-13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各会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培育隐形冠军,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通知》(浙经信企创〔2016〕234号)文件要求,我协会组织开展2016年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报名方式

申报条件参照附件三:浙经信企创〔2016〕234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培育隐形冠军,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通知》要求,各会员企业可选择性申报入库培育企业或者隐形冠军企业。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网址: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96871.com.cn )。

 

二、初审和推荐

(一)按照省经信委要求,报名时间9月30日截止,各会员企业请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并查看协会审核状态。

(二)协会初审通过后,将纸质申报材料在10月10日前报送至浙江省照明电器协会(申报所需材料,咨询QQ、报送地址见附件二),由协会组织行业专家进行初评、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一: 附件一浙江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申报表

附件二: 附件二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三: 附件三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培育隐形冠军,促进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发展的通知

附件四: 关于开展2016年中小企业“隐形冠军” 培育工作的通知.doc

 

 

 

                                  浙江省照明电器协会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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