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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信委授权浙江省照明电器协会首台(套)产品 和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申报工作

有 341 人浏览 日期:2012-07-12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为提高我省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水平,加快重点领域突破,进一步推进我省高端制造业的发展和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产业化,促进我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开展2012年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工作和2012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申报评定工作。以往首台(套)产品和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申报由企业通过所在地经信主管部门申报,经当地经信主管部门初审后推荐报送省经信委。由于各地经信主管部门涉及面较广,对各行业新产品、新技术和首台(套)产品情况全面掌握存有难度,从而造成视野上的局限性,因此上报项目重复率高或好项目漏报的现象时有发生。另则各地推荐单位名额有限,有时好项目也因名额限制而无法被推荐上报,影响申报工作的质量和全面性。

现省经信委决定继续采取拓宽申报渠道的方法,以进一步提高申报工作质量。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授权具有较好运作能力的行业协会承担本行业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和首台(套)产品的申报工作。浙江省照明电器协会是授权单位之一,协会自授权之日起,即承担向省经信委申报工作。凡是浙江省照明电器行业内企业都可以向浙江省照明电器协会根据相关条件申报项目,申报流程与向各地经信委主管部门申报程序相同。需申报2012年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项目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725日;需申报2012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项目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810日,逾期不再受理。协会将对项目进行初审,然后择优推荐报送省经信委。(许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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