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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近期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国抽情况

有 146 人浏览 日期:2026-01-19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发布“2025年房间空气调节器等1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其中,涉及在吉林、江苏、浙江、广东等7个省份32家生产单位抽查的32批次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共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批次数较去年上升150%;抽检不合格产品批次占全部抽检产品批次16%,较去年提升12个百分点。
 
从产品抽查不合格项目来看,5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涉及安全项目配光性能,与去年国抽不合格项目一致。其中,汽车高位制动灯产品的配光性能项目不合格情况,系近5年国抽首次检出。根据对以往国抽的了解,不合格的可能原因为:一是企业光学设计和模具设计水平落后;二是企业生产工艺水平落后;三是企业缺乏有效的质量控制手段,产品一致性较差,缺乏内部质量检测。
 
另外,需要车灯生产企业注意的是,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布的《2025年第57号公告》的要求,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车灯)等16种产品的CCC认证模式将由现行的"自我声明"方式调整为实施第三方认证评价方式。
《公告》要求如下:
一、2027年1月1日起,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等16种产品应当取得CCC认证证书并标注CC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信息报送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相关产品的自我声明将被统一注销。
二、2026年7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上述产品的CCC认证委托(认证机构将另行指定)。对于持有效自我声明的产品,指定认证机构应当在确保认证质量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积极采信自我声明评价结果,换发CCC认证证书。系统不再接受、生成相关产品的自我声明。
三、企业应当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CCC认证证书转换,并及时主动注销相应的自我声明。对于自我声明有效期内已经出厂且不再生产的,无需转换,可继续销售。
 
为切实帮助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共同促进行业质量升级,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持续完善行业产品质量提升服务举措。协会将通过举办“中国照明电器行业标准质量大会”等交流活动,为企业、检测机构及专家搭建权威的交流合作平台,推动行业共性质量问题的研讨与解决;定期发布国内外质量监督与通报的分析报告,助力企业及时研判风险、明确改进方向;同时,积极组织推进各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开展针对性培训和专题宣传,为企业合规发展与技术升级提供支持。产品质量提升需要全行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中国照协诚邀各相关企业积极加入到上述的技术研讨、标准制定、能力培训、专题宣传等各项活动中来。如果贵司希望强化质量管控、了解市场合规要求,或愿意分享实践经验,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中国照协,我们期待与贵司的开展更深层次的交流合作。
 
来源:中国照明电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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