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浙江省照明电器协会第六届理事会成立的第五年,也是协会的换届之年。五年来,我省的照明行业经历风雨、凤凰磐涅、稳步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同时,协会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全体会员企业、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经协会2025年度第一次理事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开展有关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面向浙江省照明电器协会全体会员单位及个人开展评选活动;入选单位或个人具有代表性、公认性和广泛性;表彰对象的评选标准及程序公开。
二、表彰项目
设集体表彰项目:卓越贡献会员单位、优秀会员单位
三、评选表彰的组织形式
采取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征集候选单位和个人的信息。
四、参加方式
参加评选的单位和个人,应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并加盖本单位的公章,于2025年9月底前,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邮寄地址:
协会秘书处:
五、评选条件
【集体项目】
1、卓越贡献会员单位
2、优秀会员单位
表彰积极履行会员义务,遵守协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积极支持和参与协会工作的会员企业。
E.大力支持协会各项工作。
【个人项目】
1、协会功勋企业家
表彰在浙江省照明电器行业发展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杰出成绩的个人。
A、企业发展规模名列前茅且企业连续5年研发投入占比超5%,主导过制修订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家;
B、获取过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荣誉称号的且拥有影响力品牌、国内外销售业绩增长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
C、企业在细分领域具有领先和突出地位,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成效显著;
D、关心行业发展,支持行业协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
以上条件必须符合三项条件。
2、协会优秀科技工作者
浙江省照明电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