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亮灯监管中心作为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全市亮灯工程的监管和市亮灯办的具体工作。为进一步挖掘和鼓励更多的、从事亮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灯具产品生产的优秀单位,参与我市的亮灯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我市亮灯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现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亮灯工程相关信息。信息征集后,我们将建立相关信息库,及时向纳入信息范围的有关单位提供我市亮灯工程需求信息。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景观照明工程设计单位:应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二、景观照明工程施工单位:应具有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三、景观照明工程监理单位:应具有工程监理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四、景观照明灯具生产(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产品通过CCC(CQC)认证或者UL、CE等相关认证。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相关单位,可携企业信息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下同)、项目获奖证书、相关资质文本、以往参与或正在进行的主要景观照明工程项目简介,景观照明灯具生产(供应)商的灯具产品名录、灯具认证等相关资料,于2009年12月7 日至9日递送至杭州市亮灯监管中心进行信息登记,原件经审验后可当场取回。
杭州市亮灯监管中心地址:杭州市凯旋路445号浙江物产国际广场18楼F座。
联系人:李竞 联系电话:0571-86982522
传真:0571-86980522 邮箱:liangdenghz@126.com
特此通告
杭州市亮灯监管中心
2009年12月1日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