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收缴会员会费是协会的重要工作之一,是促进协会健康发展的保障。根据《浙江省照明电器协会章程》和《会员会费收取标准》(浙照协[2015]12号),协会确定2019年度会员会费缴纳时间从即日到2019年9月31日,请各会员单位及时办理缴费手续。
会员会费按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的不同标准进行缴费,详见下表,如有疑问,请与协会联系。
会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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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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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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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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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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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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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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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理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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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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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理事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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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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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后请告知协会邮寄会费票据的收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如使用个人账户汇款,请注明所属公司名称。
协会收到会费后将开具《浙江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寄给收件单位(人)。
汇款信息: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城站支行
户 名:浙江省照明电器协会 账 号:120 202 771 990 019 6468
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通益路111号10号楼5楼 邮编:310015
联系人:马秘书 0571-87817807 Email:zj_ligh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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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照明电器协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