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浙江省民政厅正式授牌浙江省照明电器协会为“四A级社会组织”,这是省民政部门对协会服务工作的肯定和赞誉。
社会组织等级是民政部门对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共设五个等级。评估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政策宣传、党群关系、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多个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估。
浙江省照明电器协会成立29年以来,始终以做好政府“桥梁、纽带”,服务会员企业,促进行业发展为己任,本次评估中评估组对于协会的规范化管理、专业化服务、及时性宣传给予了很高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