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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电光源与灯具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委员征集的通知

有 997 人浏览 日期:2017-09-28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分技术委员会(ZJQS/TC45/SC1)和灯具分技术委员会(ZJQS/TC45/SC2)是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负责开展全省范围内照明电光源和灯具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根据行业的发展需要,电光源分技术委员会和灯具分技术委员会将合并成立电光源与灯具分技术委员会。原电光源分技术委员会和灯具分技术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任期已满四年,根据《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修订)》(浙质标发〔2012〕274号)的要求进行换届及委员的征集工作。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第二届浙江省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与灯具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相关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等方面的标准化技术专家。

二、委员条件

(一)在我省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的在职人员;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行政职务;

(三)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熟悉本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并愿意参加浙江省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与灯具分技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五)所在标技委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每个单位可推荐1-3名委员候选人。候选委员需填写《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1)、候选单位委员需填写《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单位委员登记表》(见附件2);

(二)委员登记表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吋彩色照片)请于2017年10月10日前邮寄至浙江省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与灯具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提交1张同底照片),并发送电子文本;

(四)浙江省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与灯具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应根据规定,对委员和单位委员候选人推荐资料进行审查,提出第二届浙江省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与灯具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上报省质监局批准。

四、联系方式

电光源与灯具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东

联系电话:0575-82111492   13587381045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凤山路485号

QQ:65195440

 

 

浙江省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电光源与灯具分技术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    
   电光源与灯具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征集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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