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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参观2007年香港国际灯饰展的通知

有 283 人浏览 日期:2007-09-17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各有关企业:

     香港国际灯饰展(HK,lnternationa l Lightng Fair)由香港贸易发展局主办,至此已连续举办了八届,香港国际灯饰展的规模不断扩大,现已成为亚洲同类型展览会中最大的一个。2006年香港国际灯饰展有来自27个国家和地区的1217家厂商参展,参展面积扩大至43758平方米,同比增长28%,四天共接待买家客户25045人次,展会取得了良好的展出效果。

     为了加快我省照明电器行业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贸易全球一体化的形势要求,进一步拓展在国际市场中的份额,积极参展或观展国(境)内外专业展会确能取得较好效果。本协会已连续三届组团参观香港国际灯饰展览会,企业反映良好。今年本协会将继续组团参观2007年10月26——31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办的2007年香港国际灯饰展览会。本协会此次组团参观将得到香港贸发局的支助,凡在9月25日以前报名的单位,可获得500元港币/单位的津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赴港、澳活动时间:2007年10月26日~10月31日(含往返行程共6天)。

     二、参加对象:有关照明电器、企业的负责人、技术、营销人员等。

     三、费用:商务考察全部费用约人民币3950元/人(含申报费、往返机票、活动期间全行程空调车交通费、旅行责任险、五夜三星级或以上宾馆住宿费、5天早、晚餐、2天中餐等,中途除个人消费外,不再另收费用。)

     四、参加者,必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现将办证事项告知如下:

     ⑴请您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领取往来港澳地区审批表及办证说明资料,并按说明

要求填写盖章及按要求照标准相片6张(请到当地公安局出入证管理处拍照);

     ⑵赴港、澳商务考察报名表(式样详见附件3);

     ⑶填前往地时务必香港、澳门都要划“√”少一地不可,否则误事自负;

     ⑷填申请事由应在商务“□”上划“√”为妥;

     ⑸填拟前往时间为2007年10月25日;

     ⑹填往返次数为一次“□”上打“√”;

     ⑺办理通行证一般需10—15个工作日,如遇不顺和困难,请及时与本协会联系,我们将协助您办好通行证。联系人:姜秀敏、许纪生,电话:0571-87811204,传真:0571-87803287

六、报名联系方式:

     1、凡报名者,请填写赴港、澳商务考察报名表(详见附件2)于9月25日前寄交我会。

     2、请将考察费3950元、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于2007年9月25日前寄到我会,(因“2007年香港国际灯饰展”恰逢广交会期间举办,机票、住宿紧张,故须及早提前落实订位),便于集中办理预订往返机票、接待车辆、住宿饭店,以利保证准时前往港澳进行参观考察活动;浙江省照明电器协会的帐号为:1202024509014426018,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曙光路支行,并将汇单写明款项用途为:香港展考察费及单位名称传真到协会;

     3、我会联系地址:杭州市长明寺巷2号3楼,邮编:310009;联系电话:0571-87811204;传真:0571-87803287;联系人:姜秀敏、许纪生;

七、具体在杭州集中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我会将届时另行通知。

 

浙江省照明电器协会

2007年9月12日

 

附件:1、“2007年香港国际灯饰展”简介;

        2、赴港、澳商务考察报名表。

   赴港澳商务考察报名表.doc
  
第八届香港国际灯饰展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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