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加速向实体经济蔓延的形势,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调整出口退税、暂停加工贸易限制类保证金台账“实转”、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和禁止类目录、取消或降低关税等直接针对外贸的措施,以扶持外贸企业,稳定外部需求。随着这些政策的陆续实施,将对我市外贸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出台的主要外贸政策措施
(一)、出口退税政策
1.自2008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纺织品、农药产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共5个商品,其中一个由0提高到11%,另外4个由5%提高到11%)。与此同时,取消红松子仁、部分农药产品、部分有机胂产品、紫杉醇及其制品、松香、白银、零号锌、部分涂料产品、部分电池产品、碳素阳极的出口退税。
2.自2008年11月1日起,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具体为: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将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将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11%、13%;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11%、13%。此次出口退税调整一共涉及3486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
3. 自2008年12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机电产品和其他受影响较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并取消部分钢材、化工品和粮食的出口关税,降低部分化肥出口关税并调整征税方式,对个别产品开征或提高出口关税。
此次调整总共涉及3770项产品,约占全部出口产品的27.9%,覆盖面要大于之前的两次。
此次提高退税率的商品范围包括:(1)将部分橡胶制品、林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9%;(2)将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1%;(3)将部分水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3%;(4)将箱包、鞋、帽、伞、家具、寝具、灯具、钟表等商品的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5)将部分化工产品、石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退税率分别由5%、9%提高到11%、13%;(6)将部分机电产品的退税率分别由9%提高到11%,11%提高到13%,13%提高到14%。
4. 11月1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确定了6项促进轻纺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上调纺织品、服装和部分轻工产品出口退税率。纺织服装产品出口退税率上调至17%已在会上通过。但具体目录至今还没公布。
5.自2009年1月1日起,提高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共涉及553项商品。具体规定如下:
(1)、将航空惯性导航仪、陀螺仪、离子射线检测仪、核反应堆、工业机器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14%提高到17%。
(2)、将摩托车、缝纫机、电导体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1%、13%提高到14%。
(二)、加工贸易政策
1. 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政策
自2008年12月1日起,暂停《商务部 海关总署2007年第44号公告》(下称44号公告)限制出口类目录1853个海关编码商品,以及限制进口类目录轻纺类272个海关编码商品保证金台账“实转”政策。A类和B类企业暂停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实行“空转”管理;C类企业仍实行100%“实转”管理。对44号公告所列限制进口类目录中的122个海关编码商品开展加工贸易业务,A类企业暂停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实行“空转”管理;B类企业实行50%“实转”;C类企业实行100%“实转”管理。将家具从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中剔除。
2. 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调整。
自2009年2月1日起,将《商务部 海关总署2007年第44号公告》限制出口类目录中的部分塑料原料、塑料制品、木制品、纺织品等共计1730个十位商品编码剔除。 调整后的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共计500个商品编码其中限制出口106个,限制进口394个。
3.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调整
自2009年2月1日起,将《商务部 海关总署2008年第22号公告》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中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剔除,共计剔除27个十位商品编码。 调整后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计1789个十位商品编码。
(三)、出口关税政策调整
自2008年12月1日起,调整征收出口关税(包括暂定关税和特别关税)的产品范围和税率,具体如下:
1.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或特别出口关税,主要包括冷热轧板材、带材、钢丝、大型型钢、合金钢材、焊管等钢材产品;硝酸铵、硫酸铵等化工产品;玉米、杂粮及其制粉等粮食产品,共计102项产品。
2.降低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主要包括部分化肥及其原料、部分铝材以及小麦、大米及其制粉等,共计23项产品。降低氮肥、磷肥等及其部分原料的特别出口关税,共计31项产品。
3.调整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化肥产品的淡季出口关税征收方式。调整粉末状天然石墨等3项产品的应税产品范围。
4.提高磷灰石和硅等5项产品的出口关税。
5.新增对部分产品征收出口关税,主要包括天然硫酸钡、非纯氧化镁、滑石、棕刚玉、四氧化三钴以及氟化物等,共计15项产品。
对出口至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自用的原粮及其制粉,继续不征收出口关税。对我国对外无偿援助的粮食,免征出口关税。
(四)、其它政策
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在货币政策方面也开始松动,存贷款利率及存款准备金率屡次下调,信贷规模有所增加。
二、我市对涉及政策调整的出口情况
(一).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涉及情况
去年下半年,国家连续五次上调出口退税税率,涉及6000余种商品,占中国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45%左右,包括化工、机电、纺织服装、鞋帽等类别。就我市而言,覆盖面更广。具体表现在:
1.涉及的出口额大。2008年,我市涉及出口退税税率上调的一般贸易及进料加工贸易项下的出口额为5.95亿美元,占全市一般贸易及进料加工贸易项下的出口额8.85亿美元的67%。
2.涉及的企业广。除造纸行业外,我市的大部分行业,如化工医药、机电、纺织、服装、塑料等行业,出口退税率有不同程度上调。2008年全市涉及出口退税税率上调的一般贸易及进料加工贸易项下的出口企业288家,占一般贸易及进料加工贸易项下的出口企业总数的80%。化工医药行业的巨化、捷马化工、江山化工、华康药业、英特高分子等,纺织服装行业的真心毛绒、来飞公司、常山纺织、龙凤制衣等,机电行业的四通轴承、雷士灯具、杰特机电等,这些公司都将在不同程度上受惠于出口退税率的上调。
3.涉及的品种多。从出口产品来看,我市涉及出口退税税率上调的一般贸易及进料加工贸易项下的出口品种达730个,占全市一般贸易及进料加工贸易项下的出口品种1153个的63%。主要出口商品如除草剂、轴承、荧光灯、帐篷、毛毯、N,N-二甲基甲酰胺、木门、木糖醇、床上用品等,均在上调之列。
(二).加工贸易政策调整涉及情况
我市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多,涉及限制类目录的加工贸易企业更少。2008年,全市开展加工贸易企业43家,进出口额2.5亿美元,分别占全市的11%和19%,且主要集中在捷马化工、通天星、星光钻石等几家企业。据海关介绍,2008年全市涉及保证金“实转”的备案金额700万美元,主要是嘉禾管业和和盛贸易公司,保证金“实转”改为“空转”,对上述公司构成利好,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对照2009年禁止类目录,我市的加工贸易主要企业通天星公司的牛皮革直接出口仍在禁止之列。
(三). 出口关税政策调整涉及我市情况
根据国家税则委员会的通知,此次出口关税的调整,对我市来说,喜忧参半。巨化的硫酸铵将被取消150%的特别关税,氰胺化钙特别关税降了一半,至75%,有利于这些产品的出口。硅出口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按重量计硅含量小于99.99%的硅,出口关税将由10%提高到15%。钢坯出口关税仍然维持25%,元立公司的钢坯出口继续受阻,预计不会有太大的起色。
三、国家政策调整对我市出口的主要影响
(一).有利于帮助我市树立信心。受国际金融危机加速向实体经济蔓延的影响,全球经济下行趋势明显。我市外贸出口也难免受到冲击,并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逐渐体现。一是进出口增幅呈下滑态势,继11月份单月进出口出现了近三年来首次负增长,12月份单月再次呈现负增长。二是出口订单不足。我市的两大出口市场美国、欧盟经济衰退迹象明显,其他新兴市场经济增长放缓,全球需求下降,一定程度上造成我市企业在手订单不足。去年11月份,我局专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开展调研,有近31%的企业表示目前还没有签下09年的单子,企业信心缺失较为严重。
上调出口退税税率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显示了国家促进出口平稳增长的信心和决心。随着这些政策的实施,政策效应将会慢慢显现,有助于企业信心的树立,也将对我市的外贸出口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 有利于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不论是五次上调出口退税率,还是加工贸易、出口关税政策的调整,不难发现,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产品都不在调整之列,说明尽管我国外贸政策对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但落实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外贸产业升级转型步伐这根“红线”却贯穿始终。这种“倒逼”机制将促使我市出口企业必须加快产业升级的步伐,适应国际市场差异化竞争的大趋势,转变出口经营模式,实施品牌战略,提高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比重,积极实现由低价式、倾销式恶性竞争向品牌化、差异化的竞争方式转型。
(三).有利于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出口退税率的上调,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企业利润的增加。根据有关机构计算,出口退税率每上调1个百分点,就相当于一般贸易出口成本减少约1个百分点,也就意味着企业的利润增加1%。出口退税率的提高,企业的利润空间有所拓展,企业在出口报价时可以比较灵活和可控,从而有利于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我市企业出口。
(四).有利于调动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积极性。限制类目录的大幅度调出,以及保证金“实转”改为“空转”,将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有利于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调动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的积极性。
当然,对照国家的这一系列政策,结合我市的实际,还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和不足:
1.出口退税率上调幅度有限。尽管国家经过五次上调,出口退税税率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对照目录,可以看到:一是我市的部分大宗出口商品却没能被列入,如巨化公司的烧碱,通天星公司的牛皮革等,2007年7月1日起被取消退税,此次没有上调。二是有许多品种即使在上调之列,也还没有恢复到2007年7月1日前的退税水平,如化工医药产品中的木糖醇、N,N-二甲基甲酰胺、含酚基羟酸等,上次下调了8个点,由13%调至5%,经过2008年12月1日的上调,提高到了9%,仅仅回调了4个点。我市的其它部分出口产品也存在类似情况,并没有恢复到2007年7月1日前的退税率水平,企业经营压力仍然不小。
2.加工贸易、关税政策影响有限,还可能制约我市出口。一是我市大宗的加工贸易出口产品牛皮革,仍然被列入禁止类目录,2008年该产品进出口较上年有较大的下滑,进口额由上年的1.08亿美元下降到0.7亿美元,出口更是由2706万美元降为“零”,对全市进出口影响非常大。二是我市另一个大宗产品钢坯,2007年出口刚有起色,半年出口551万美元,受当时取消退税并加征出口关税的政策影响,出口嘎然而止,这次出口关税调整,该产品仍然被征收25%的关税。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按重量计硅含量小于99.99%的硅,出口关税将由10%提高到15%。我市开化元通硅业2008年度该产品出口4385万美元,2009年是否会受新政的影响,需要特别留意。
四、2009年我市外贸进出口情况初步判断
自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并逐渐演变成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以来,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08年我市的对外贸易克服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实现了平稳增长。全市进出口额突破13亿美元关口,达13.2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93%。出口也同步创历史新高,为8.99亿美元,同比增长24.59%。
但应该看到,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加速向实体经济蔓延的影响,我市的增长势头明显放缓。主要表现在:一是增幅大幅回落,与去年相比,进出口、出口增幅分别回落了40.39和31.15个百分点,增幅在全省的排位也由去年的第1、第1位退到第4和第6位。二是去年下半年以来,进出口增幅呈下滑态势,继11月份单月进出口出现了近三年来首次负增长,12月份单月再次呈现负增长。从出口来看,去年平均月出口规模为7495万美元,但11、12已连续两个月低于7000万美元。种种迹象表明,今年我市的对外贸易将面临更多的挑战。
与此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已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企业出口。上个月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坚持扩大内需为主和稳定外需”,外贸政策调整的背后凸显我国稳定外贸增长,力保经济增长的调控意图。随着政策效应的逐步显现,我市的外贸氛围将逐步好转。
基于以上分析,结合我局去年11月对全市外经贸企业的大规模调研,我们初步判断:2009年上半年对外贸易将面临较大的困境,特别是第一季度,极有可能出现负增长,进入下半年,有望探底回升,预计全年进出口会比2008年有小幅增长。
五、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方面要加强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宣传。针对目前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加强宣传,让企业及时了解掌握政策的内容,有效利用政策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进行正面的宣传。面对金融危机,我们的企业都在积极应对,其中不乏成功应对的典型事例,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企业信心,营造良好的外经贸氛围。
(二).完善政策,合力扶持。近年来,我市为顺应外经贸的发展,不断修订完善外经贸鼓励政策,对外经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前,随着新情况的不断出现,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外贸发展的扶持力度,修订完善后尽快出台。
(三).顺应形势,调整结构。一方面要研究适应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的新产品、新品种,提高产品定价的话语权。另一方面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装备,提高制造业水平;购买国外专利,探索服务外包产业,引进新的管理和服务理念,推进企业向高档次发展。
(四).建立外经贸发展长效机制。要在推动企业“走出去”、出口创品牌、规避贸易壁垒、人才培养等方面探索长效机制的建设,常抓不懈,为我市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国家政策调整对衢州市外贸的影响分析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关注照明产业网官方微信账号:"zgzmcy",每日获得照明行业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排行榜
- 本月
- 本周
热点聚焦
- 【团体标准】《普通照明用LED平板灯技术规范》和《植物照明用放电灯性能规范》两项团体标准
- 【团体标准】《基于Cat.1通信的LED 道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 技术规范》
- 2023年国抽涉及这4种照明产品
- 3项强制性、8项推荐性照明相关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 关于修订中国照协团体标准《智能道路照明接口规范-灯具扩展模块和底座》的立项通知
- DLC发布植物灯3.0正式版
- 国内首个《LED灯具UFO工矿灯》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 5项照明相关国家标准11月起正式实施
-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LED室内照明建筑一体化技术规程》正式发布
- 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团体标准《中小学教室光环境测量方法》T/JYBZ 025-2022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