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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之星LED灯泡规范草案细节公布

来源:《电源系统》 责任编辑::admin有 246 人浏览 日期:2009-10-23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上个月,美国能源部能源之星发布了其集成LED灯(该灯通常要拧入ANSI标准化灯座,与当今市面上的大多数白炽灯类似)提议标准的修订草案3。美国能源部此举是为了避免曾影响CFL灯的某些负面因素再次出现,从而确保加贴能源之星标志的LED灯泡顺利成为消费者接受的现有灯泡的替换产品。新草案采纳了利益相关者对草案2的反馈意见。 以下是草案3出现的一些重大变化: 灯泡类型 可调光灯: 草案3要求制造商清楚标明其产品是调光灯还是非调光灯,提供一个为消费者提供调光器兼容性信息的网页,并在产品包装上加贴标签,注明现有调光器可能存在的兼容性限制。 非标准灯泡: “非标准”灯是指外形、尺寸或规格不同寻常,用于替换低压白炽灯的灯泡。草案3对非标准灯制定了如下要求: 灯泡功率 效率要求 <10 W 50 lm/W ≥10W 55 lm/W 此外,非标准灯的最小照度要求已从400流明降至200流明 -- 大约相当于一个25W白炽灯的照度。因此,满足最小输出及光效要求的灯泡的输出功率将仅为4瓦。 功率因数 草案3 对于功率≤5W的灯泡,对最小功率因数不作要求 对于功率>5W的灯泡,功率因数必须≥ 0.70 可靠性测试 草案3要求除了进行快速周期应力测试之外,还必须在适当的温度下对灯泡进行至少6000小时的流明维持率测试。对于采用LED封装、模块或阵列的灯泡(提供LM-80*数据),DoE在3000小时测试之后提供了一种过渡性能源之星认证。 * LM-80是北美照明工程学会(IESNA)认可的测量固态(LED)光源、阵列和模块的流明衰减系数的方法。 最短使用寿命要求 最短使用寿命要求已修订为: a) 装饰灯15,000小时,流明维持率70% (L70); b) 所有其它类型的灯泡25,000小时。 装饰灯 下表是草案3所规定一组最小光输出值和目标功率。 LED装饰灯最小光输出要求 待替换灯泡的额定功率(瓦) LED灯泡的最小光输出量(流明) 10 70 15 90 25 150 40 300 60 500 现在,DoE正在收集利益相关者对草案3的意见反馈,有效期截至2009年10月16日。随后,DoE计划于11月初发布最终草案,其生效日期为201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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